中国堕胎,中国堕胎合法化是哪年

麦兜
麦兜 2023-10-25 03:09:01

我国堕胎合法吗

【法律分析】

在我国人流不违法,堕胎虽然剥夺了胎儿出生的机会,但是由于胎儿不是法律上的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中国法律关于堕胎的规定

规定见下面:

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是指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

2021年规定不让堕胎了吗

2021年没有规定不让堕胎。

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在许多国家,堕胎备受争议,主要为道德、女性身体权、婴儿生命权等问题。

堕胎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堕胎前晚需要洗澡;

2、着装尽量宽松,便于穿脱;

3、堕胎前一星期内应避免性生活;

4、术前需要禁食和水六小时左右;

5、体温超过37时应改日手术;

6、手术时要与医生密切配合,不要过分紧张;

7、患者手术前需按医嘱服用宫颈软化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请问中国现在允许打胎吗?

中国允许打胎,西方国家大部分是违法的,其原因就国家的法律不同。西方部分国家的堕胎违法是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的。大部分西方国家以基督教、天主教为主流宗教,而在基督教、天主教中,堕胎等同于杀人。从社会意识形态的宗教信仰上首先就禁止堕胎,逐渐成为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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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违法吗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所以是不违法的。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

扩展资料

堕胎的危害

1、未曾进行过生产的子宫颈管所呈现出来的是一个比较纤细的筒状,如果要做普通的人工流产,必须要用金属器材进行必要的扩张,而这种操作生的损伤是显而易见的,会使子宫镜的肌肉或者是纤维断裂。当女性在一次怀孕的时候,子宫颈管也会因为有瘢痕变得特别的松弛,幼小的胚芽也特别容易从子宫腔体脱落,严重者会出现习惯性流产。

2、被金属器扩张后的子宫颈管,特别容易感染病菌,也更加轻易就会被引发子宫内膜炎,盆腔炎,或者是输卵管炎,有时也会发生不孕症。

3、做过普通人流的女性,子宫内膜的深层,因为受到了损伤,即使愈合之后,也特别容易导致子宫腔的黏连,如果创造面积小,会出现痛经现象以及经血排出受阻的现象;如果创伤面积大,有可能会出现受精卵无法着床的现象,导致不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堕胎

堕胎,流产在中国合法么

在我国堕胎不违法,在我国,堕胎虽然剥夺了胎儿出生的机会,但是由于胎儿不是法律上的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

西方部分国家的堕胎违法是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的。大部分西方国家以基督教、天主教为主流宗教,而在基督教、天主教中,堕胎等同于杀人。在许多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在美国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

基督教的传统十分强调对所有人类生命的尊重,对于无辜者(包括胎儿)的生命更是禁止故意或直接杀害。堕胎行为从未被视为一种善,也未被视为是一种道德上的中性行为。十八世纪以后,教会的立场产生了转变,认为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至少具有人性生命的潜力),因此必须得到尊重。此种立场一直是今天天主教的官方立场。

扩展资料:

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

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堕胎。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

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

堕胎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