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欧洲刑国特产痛苦之梨,古代欧洲最常见的刑罚

麦兜
麦兜 2024-03-06 10:12:01

世界从古到今死刑的行刑方式有哪些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一、用动物致死。

例如用毒蛇,或用大蟒蛇;还有用大象踩死,或让大象鼻子把人多次抛起摔死;还有用马拖死等。参与致死的动物很多,牛、骆驼、野猪、山羊、猛禽、乌鸦、蜥蜴、昆虫、啮齿动物等都有;古罗马还有一种方式是将人和猴子、公鸡、狗、猫、蛇放入袋子,扎好口,扔到水中溺死,还有就是用各种猛兽。用猛兽将人咬死在古罗马非常盛行,而且是全民观看的节日活动,角斗士性质上与此相同。此类猛兽包括狮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狗,行刑之前一般都将猛兽饿一段时间,让动物接近狂怒。这种刑罚在欧洲一直延续到5世纪,有欧洲人估计,在5世纪之前,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动物吃掉的欧洲人约有10万。

法国、英国、荷兰曾经流行一种刑罚,将犯人衣服扒光,肚子上反扣一只锅,里面放入老鼠之类的啮齿动物,在锅外加温,老鼠害怕后乱钻,咬破犯人的肚子,钻入犯人的腹部,深入到内脏。

中国古代用动物致死的除了五马分尸外,其他的方式只有模糊的记载,大多都在历史记载不很清晰的远古时代,例如使用毒蛇,只见于后人记述的商代,以后则不见记载。关于五马分尸另外再说。

二、割喉。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古罗马的短剑也很适用。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割喉处死18000人。古罗马人有时候嫌麻烦,在战争胜利后,对于战败一方也会要求战俘集体割喉自刎。后来,欧洲的武器较多采用长剑,割喉渐渐不被采用,但是在战场上,这种手段依然经常出现。

割喉在中国较少,不见于正史和法律,一般都在民间私刑或犯罪活动中出现。

三、剖腹。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国。这种方式在日本演变为仪式性的自杀方式。

在欧洲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经常采用这种手段。剖腹刑的残忍程度各地也差不多,例如把肠子拖到十几米之外,摘除内脏等等。中国古代有一种专门剜心的刑罚,应该算作剖腹的一种。但在南北朝以后,不见于正史记载。

四、投掷。

将犯人从高处抛落,例如岩石、塔楼、城墙、教堂等。抛落的下方也有不同的讲究。古罗马、古希腊喜欢将人落在岩石上;埃及将人抛落在鳄鱼群里,波斯将人抛落在尖石上;中世纪欧洲还有将人抛落在林立的长矛上。近代欧洲还有把人从直升飞机上抛下摔死的。这种刑罚在现代依然被采用,因为它很容易伪装成一个事故。这种刑罚在中国不见于正史记载,可能也有存在,应该是私刑。

五、饿刑。

这种刑罚包括没饭吃、没水喝,同时也经常伴随其他的惩罚。而且,还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喝水数量,以延长慢慢死亡的时间。

在欧洲有一种“饥饿面具”,犯人戴上之后,嘴巴里被塞进一根铁舌头,无法进食。欧洲还有一种饿刑是在犯人口中塞入一个可以张合的铁制“恐怖梨”,免得犯人发出声音。有的“恐怖梨”内部还有尖刺,或者能转动,目的是毁坏犯人的咽喉。当然,“恐怖梨”的用途不局限于嘴巴,还可用在犯人的肛门或阴道。最令人恐怖的饿死方法是给犯人少量食物,维持活命,然后在犯人身上涂抹牛奶和蜂蜜,加上犯人自己的排泄物,招来大量苍蝇和寄生虫,直到无数的蛆虫进入还活着的犯人体内,造成死亡。记载中的这一刑罚延续了17天。纳粹集中营是大规模批量化饿刑登峰造极的典型。

中国古代也许有饿刑,但同样也不见于正史记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应该只是私刑。至于饱刑,在中国的历史记载中似乎没有。

六、囚笼。

囚笼是指特别狭小的容器,用来囚禁犯人,一般还会附带其他惩罚,例如饥渴。这种刑罚在欧洲、亚洲都长期存在。囚笼一般是镂空的,里外通透。欧洲中世纪使用囚笼较多,因为教会不喜欢流血,但是喜欢展览。将人关在囚笼里,吊在公共场所,彻骨冰寒或烈日炎炎,加上饥渴,直到犯人死亡。在欧洲有的时候,犯人死后还吊很长时间,一直到尸体彻底腐烂。

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很喜欢这种方式,以至于一种非常狭小的囚笼被称为“亚历山大的笼子”,又叫做“小女孩”。

中国历史上,囚笼一般是关押犯人的临时手段,较少将它作为处死犯人的最终手段。

七、监禁。

监禁与囚笼有点类似,区别在于囚笼较小而且可以移动,监禁的空间较大却是固定的。但是,监禁经常是条件非常恶劣的场所,例如山洞、地牢等,是对重刑犯的一种长期惩罚。此种刑罚在古希腊就有,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经常使用,这种刑罚也经常与饥饿等手段配合使用,最终造成犯人死亡。监禁在西方社会意味着被社会彻底遗弃,例如,监禁在山洞里的,还会把山洞的入口堵起来。美国现在的监狱中有专门的黑房子,应该算是监禁的变种,但是,这种黑房子的目的不是致人死亡,而是惩罚。

监禁在中国也有,但是同样很少作为处死的最终手段,经常只是限制自由的手段,一般还会供应较差的食物。

八、十字架刑。

这种刑罚非常著名,最早不是希腊、罗马人发明的,但是,欧洲将这种刑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字架除了常见的耶稣受刑的那种形状外,还有方框形的,X交叉形的,T形的。其他形状的十字架出现,主要是有人认为犯人不能享受同耶稣一样的死亡方式。使用方式是将犯人的手足用钉子钉在架子上,也有用绳子捆绑的,任其慢慢死亡。犯人有的是像耶稣那样头上脚下,也有的是大头冲下,这样死的快一点。有专家指出,钉上十字架的犯人不是一般以为的饿死、渴死或流血过多致死,而是窒息致死。专家解释说,被钉上十字架后,肌肉的收缩导致胸腔压迫,最终死亡。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有6000人同时钉上十字架,布满整条道路的两旁。

由于耶稣的原因,欧洲后来使用十字架较少,但是纳粹使用的较多。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

九、活埋。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很普遍,包括中国,最常见的就是用土埋掉。

有人说罗马的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活埋在法国、德国等地后来有所发展,例如,将人推入井里,然后将井埋起来。中世纪的法国有一段时间认为,把妇女吊起来很不雅观,因此,活埋成为针对妇女的专用刑罚之一。中国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只是私刑。

十、木桩刑。

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所谓木桩刑就是把人钉在一个巨大的木桩上,一般是从肛门插入,严重的从口腔穿出。犯人有躺着,也有坐着,还有倒挂、横挂。除了顺着身体躯干插入木桩之外,还有横向插入木桩的。19世纪时,法国人将尖头木桩改为圆头木桩,目的不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是延缓死亡时间。除了木桩之外,还有用竹子、铁棍的,英国国王曾经用烧红的铁棍。对于女性犯人,这种刑罚则将木桩等刑具从阴道插入。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刑罚不见于历史记载。

十一、活剥。

活剥不用多解释,大家都能理解。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印度的做法是用小火在身体表面烤,然后再剥。古希腊、古罗马也有这个刑罚。中世纪的欧洲此种刑罚不太多,但是也有记载。活剥有时候与凌迟不容易区分。例如在波斯和欧洲,都有将人皮艺术性剥掉的做法,有的剥成细带子的圆环状,有的剥成长条状等。近代纳粹还有收藏人皮的,或者用人皮做工艺品的。在中国,纯粹的活剥极个别出现,最近的记载是14世纪明朝初期,而且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与活剥接近就是所谓凌迟,后面再说。

十二、肢解。

与凌迟不同的是,凌迟是小块切下,肢解是大块剁掉。斩首暂不列入其中。这种刑罚存在于世界各地,中国也有。

肢解用的工具一般是刀、斧。有时候肢解不一定非取人性命,例如单独剁掉手或脚、耳朵、鼻子、男性生殖器等。《拿破仑法典》中还规定可以采取这种刑罚。

中国古代的五马分尸也算是一种肢解,但是,欧洲也有用牛马等动物分尸的刑罚。中国古代还有车裂、腰斩都是这一类刑罚。这在欧洲历史上也同样存在,工具不同而已。车裂在南北朝以后就没有了,腰斩一直延续到宋代,此后,腰斩都不是正式的法律。中国自从出现凌迟之后,肢解的方式不再使用。

十三、凌迟。

凌迟就是小块地切掉身体的一部分,直到死亡。很多人都认为凌迟是中国独有的,其实错了,欧洲、中东都有凌迟,而且,从凌迟出现于中国的时间来说,凌迟决不是中国人发明的。凌迟在中国出现有几种说法,一是说出现于五代时期,但这个说法是宋代人提供的;二是说出现于宋代,三是说出现于元代。这几个说法应该是“凌迟”这个词汇的出现,与“凌迟”手段出现的不同。“凌迟”这一词汇原先与死刑无关,意指山越来越高。后来运用在死刑上,最初的意思是让犯人死得比较慢。但这个词最早出现的时候,不一定是后来人们熟知的那种方法。现在人们接受的“凌迟”手段是在元代出现的。

中国的凌迟刑罚由于一些特殊做法,被西方人大肆渲染,例如每一刀的尺寸,总共3000多刀,时间要延续几天等。与欧洲不同的是,中国在清朝末期取消了凌迟,相对于欧洲来说时间稍晚,于是成为野蛮的证据。但是,凌迟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有六、七百年的时间,比欧洲和其它国家二千多年的历史短得多。希望看过这段文字的朋友,以后要劝告某些人,不要再老拿中国的凌迟来说事,中国人决不是世界上最残酷的。

十四、碎身刑。

碎身刑就是将人的身体不规则地粉碎,常见的方法是用一个大轮盘,将人绑在轮盘上转动,旁边或地上有钉子、刀子之类的东西。在古罗马,碎身刑有时也叫“耙刑”。这种“耙刑”有时候将人绑在转动的圆盘上,有时候人是固定的。除了多齿的铁耙之外,古罗马还用单齿的钩子行刑。顺便讲一下古罗马的一条法律。古罗马法律规定,不可判处处女死刑,这条法律的用意并不光明。为了规避这条法律,古罗马的刽子手就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待遇,在行刑前可以强奸女犯人,记载中,有一个7岁的女孩就遭到了这样的结局。

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碎身刑的方法,但是时间较早,商代以后就不见记载,而且没有用专门器械。后世还有此类刑罚的,一般只是用刀,比如乱刀砍死之类,但都不是正规的法律。

十五、碾刑。

碾刑就是用车轮、石轮、磨盘等圆状重物将人碾死。欧洲的碾刑有的是在车轮上安装很多尖刺或钉子,从人身上碾过,也有先在人身上浅浅地插满钉子,然后用巨大的圆石碾过。罗马竞技场里,这种死刑是一个表演项目。古希腊、古罗马的另一种碾刑是用两个沉重的木质圆盘,将犯人夹在中间,有时木质圆盘的内侧还装有钉子,然后由牲口拖着转动,这是碾刑与碎身刑的一种结合。前文说到的用大象行刑,也可以算是碾刑。碾刑后来在欧洲发展出一种“夹棍刑”,利用杠杆原理将人夹碎。直到19世纪末,法国还在使用这种刑罚。另一种发展出来的夹棍则直接夹碎犯人的脑袋。

此类碾刑在中国也有,但是不多,一般都是私刑,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中国常见的碾刑一般只是车轮碾压之类,基本上没有欧洲人那么花样百出。

十六、火刑。

火刑在中国古代也有,但远不如欧洲那么丰富多彩。当然,在人类最早的法律文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将火刑列为三大刑罚之一。因此,火刑不一定是欧洲人发明的。在古代印度,火刑也很盛行。欧洲则在古希腊时代就有火刑,从此以后,欧洲人在火刑上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尤其到了中世纪,火刑手段更是蔚为壮观,甚至对火刑使用的烧火材料和柴堆的放置都有细致的规定。

十七、烤刑与炙刑。

烤刑和炙刑都是使用小火,这一点与火刑不同。火刑只是用柴草等燃烧物,而烤刑和炙刑还会用不同的金属器具。中国古代的“炮烙”就属于此类。但是,中国古代的烤刑和炙刑同样不如欧洲丰富和悠久。

古希腊有专门用于烧烤犯人的铜床;古罗马则用特制的铁架;这种铁架后来也被中世纪采用;中世纪还将犯人悬挂在火堆上放慢慢烧烤,或者将人插在铁钎上烧烤;也有将犯人扔进事先煮沸的开水或油脂中;有一个热爱艺术暴君,将5名犯人放在一个大理石盆中,然后倒入溶化的锡水和铅水,冷却后做成了雕塑;中世纪的欧洲,油锅普遍使用,犯人在油水混合的大锅里,被小火慢慢煮熟;西班牙还有专门的烤炉。

烤刑和炙刑在其他亚洲国家也很多,中国除了在商代有著名的“炮烙”外,烹煮之类的刑罚在汉朝以后就没有了

十八、锯刑。

锯刑与肢解有点类似,区别主要在于工具。这种刑罚最早出现于地中海周围,后来传到了希腊、罗马。《圣经》就有锯刑的记载。

锯刑有从两腿之间锯开的,也有拦腰锯开的。锯刑的工具除了用金属的锯子,还有用粗绳的。18世纪末,锯刑在法国和西班牙还存在。纳粹也使用过这种方式。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则没见到这种刑罚的记载。

十九、箭刑。

这种刑罚比较简单,用弓箭射死。在中国和世界各地都有。

二十、贯穿刑。

就是用长形利器贯穿人体。严格来说,箭刑也算贯穿刑,但是贯穿刑更多样。

最早的贯穿刑出现于地中海东岸,迦太基人在一个大木桶内部钉上钉子,将犯人放入木桶,然后滚动木桶。希腊、罗马人的贯穿刑用标枪较多。有的贯穿刑是将犯人用长形利器穿透后,陈列在柱子上,有时一个柱子上可以固定好几个被穿透的犯人。还有一种是细长的圆筒,内部刚够一个人站立,圆筒可以开合,犯人被关进去后,圆筒外面的长钉便钉入其中。此类贯穿刑在19世纪中期依然被欧洲国家采用。对照中国来说,也有类似的刑罚,例如秦朝有在犯人头颅上凿洞的方法,但秦朝以后就不见记载。从造成死亡的速度上说,秦朝的贯穿刑犯人死得较快,痛苦较少,比欧洲的贯穿刑显得“仁慈”一点

二十一、毒药

毒药这种方式也产生于地中海地区,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死于这种刑罚。这种致死方式后来也被人经常使用,但大多都是司法外的致死手段。中国古代也有使用毒药的,但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

二十二、吊刑。

吊刑在中世纪时产生于意大利,后来推广到欧洲。吊刑一般的方式是将犯人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用绳子捆住犯人手腕,再吊升到杆子或架子上,然后突然松开绳子,让犯人自由降落。但是,这种降落并不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这种刑罚经常使犯人手臂脱臼。在执行这种刑罚时,有时候还在犯人的脚腕绑上重物,它会导致犯人大腿脱臼。如果悬挂重物很重,还会导致犯人腹部开裂。18世纪晚期瑞典有一起于吊刑有关的案件。法官无法判定两名嫌疑人究竟谁是强奸犯,便让两个犯人掷骰子,点数小的被判死刑,点数大的被判吊刑,结果被判吊刑的人没死。吊刑会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调节脚腕悬挂物的重量,因此,有40%的吊刑受刑者能够活命。

这种刑罚在18世纪时,短暂地出现在中国,是西方人带来的。

二十三、鞭刑。

鞭刑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尤其在地中海沿岸更加普遍,后来传遍欧洲。鞭刑可轻可重,但也经常用来执行死刑。古罗马致死的鞭刑往往在鞭子上捆绑铅球或骨头。英国人酷爱鞭刑,将犯人鞭打得皮开肉绽后,还会把犯人浸泡在海水或醋里。欧洲各国的鞭刑差别在于鞭子,有的鞭子是中空的,里面灌上铅;有的在鞭梢挂上重物;有的在鞭子上装有尖刺;有的是金属链条的鞭子;有的在鞭梢上装有蛛网般的刺状物等。欧洲大约在19世纪中期废除了鞭刑。但是鞭刑从死刑手段的名单中被剔除后,并没有从惩罚手段名单里剔除。美国在20世纪初期仍然采用鞭刑。鞭刑作为惩罚手段在英国一直保持到20世纪70年代。现在新加坡依然采用的鞭刑,也是英国殖民地时期留下的产物。

中国在南北朝时期有过短暂的鞭刑历史,隋朝也有过。其他朝代很少使用鞭刑。

二十四、棒刑。

棒刑也不完全都是用于死刑。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都有棒刑。后来的欧洲国家中,英国使用棒刑时间较短,法国则经常使用,直到19世纪,棒刑在法国还是致死手段。棒刑在欧洲有时候会使用狼牙棒。

棒刑在中国也叫杖刑,但使用的大都是简单的棍子。这种刑罚在中国使用时间较长。最早的记载出现于秦朝,一直延续到清朝。但是,杖刑在各个朝代不一定都是用来执行死刑的,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暴打一顿屁股。

二十五、车轮刑。

车轮刑诞生于古罗马晚期,是肢解刑的一个变种。它将犯人绑在车轮上,用旋转和拉扯的方式导致身体肢解。这种刑罚直到19世纪中叶才被英国和德国最后取缔。这种残酷的刑罚在欧洲是众人围观的典型之一,因为它可以将平放的车轮固定在高高的柱子上或台子上。17世纪的一个记载显示,欧洲的车轮刑行刑对象最小的还不满周岁。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记载。

二十六、磔刑。

磔刑也是肢解刑的一种,但是,磔刑使用的是自然力,肢解使用的是人力。严格来说,中国古代的五马分尸、车裂也可以算作磔刑。这种刑罚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古希腊、古罗马的磔刑有时候会采用树,将两棵树弯曲到合拢的状态,先固定住,然后将犯人的手脚分别绑在两棵树上,再松开两棵树的绳子,树干自行弹开的力量造成犯人身体的肢解。磔刑在中世纪被欧洲很多国家采用,使用的工具大多是马匹。法国17世纪有一个记载,7000多人围观了一起磔刑,之后,民众抢夺死者的肉块和内脏,分而食之。欧洲直到18世纪才取消了这一刑罚。中国在宋朝以后便不再采用磔刑。

二十七、扼杀。

扼杀也就是勒死。与绞刑不同,扼杀使用的是外力,绞刑使用的是犯人自身的重力。扼杀在亚洲和欧洲很多地方都存在。在欧洲的某些国家,扼杀发展成绞杀。犯人坐在特殊的高背椅子上,脖子套在一根铁链里,铁链在犯人的后脖处由螺丝连接,拧几圈螺丝犯人的喉结就被切断,然后椅背上的一个突出物会击碎犯人的小脑。这种刑罚在欧洲一直存在到20世纪70年代。扼杀在中国也长期存在,但不是死刑的合法手段,而且中国没有欧洲人那么费尽心思的绞杀方式。

二十八、绞刑。

绞刑是最常见的死刑刑罚之一,见于世界各国和各个历史时期,在许多国家至今绞刑依然是合法的。在各种死刑中,绞刑最简单,一根绳子,一个活结。在欧洲,绞刑一般是对平民采用的刑罚,对于贵族则采用斩首。有些地方的绞刑,犯人是全身装在袋子里的,还有是戴头套的。在欧洲,处死孩子最多使用的就是绞刑。对于13岁以下的孩子,绞刑的绳索不套在脖子上,而是套在腋下。英国是绞死孩子最多的国家,1833年,英国最后一个被绞死的孩子只有9岁,因为他偷了墨水。当然,英国的法律也规定,7岁以上的孩子才可判处绞刑。英国的这个传统,目前被美国继承,美国法律现在依然可以对少年执行死刑。

英国19世纪末期,绞刑执行后,大多都要解剖尸体,多次发生被“绞死者”又活过来的事情。甚至还发生过一件事,死去活来的犯人在原本要解剖他的法医的帮助下逃跑了。20世纪中期,伦敦皇家外科学院的保管员证实,在36起绞刑尸体的解剖中,有6人在死刑后,心脏仍然跳了7个小时,另外还有两人跳了5个小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1942年,英国法律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重新再吊一个小时。而奥地利对此的预防措施是,绞刑必须吊足3小时。英国执行绞刑的刽子手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刽子手。

绞刑一般都是将绳子套在脖子上,但是,也有用钩子的;古罗马人还有吊头发,或者吊生殖器的;此种绞刑在中世纪的欧洲也很多;还有吊肋骨的;还有倒着吊脚的。

中国古代的绞刑也长期存在,但都是吊脖子,很少有像欧洲人那样玩出无数花样的。

二十九、击石。

就是用石头将人打死,这可能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在《圣经》形成以前就在地中海、中东地区出现。古希腊和古罗马都用这种刑罚处置特殊的犯罪,例如通奸,这点比较类似伊斯兰世界。欧洲中世纪也采用这一刑罚。这一刑罚的特点在于,它不需要专门的刽子手,把犯人绑在广场之类的地方,很多群众乱扔石头,最终将人打死。这是欧洲杀人活动集体狂欢的最好例证,每个人都满足了嗜血、杀人的欲望。欧洲16世纪以后,这种刑罚不再多见。至今还有少数国家依然采用这种方式。

中国从未有过这种刑罚。牵强一点的话,在死刑犯押赴刑场的路上,会有群众向犯人扔垃圾之类的东西,但决不是致死的手段,最终还是要靠刽子手。

三十、溺刑。

溺刑就是淹死。这种刑罚在很多国家都有。地中海地区很早就采用这种刑罚。古罗马的溺刑经常在犯人身上绑上重物,或将犯人装在袋子里,扔进水中;法国和德国经常将犯人溺死在沼泽之中;欧洲中世纪在处死一些传染病患者时,也使用这种方法。某些欧洲国家直到20世纪依然采用溺刑。

溺刑在欧洲有一个变种叫做水刑,就是给犯人大量灌水,有时候是脏水、醋或酒,同时阻止犯人排尿,最终犯人被满肚子的水撑胀而死。还有一种水刑是将犯人放在冰水中冻死。

中国古代的溺刑在南北朝以后就不再采用,水刑则没有。

三十一、斩首。

斩首刑像绞刑一样,长期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地。这两种刑罚在中国与西方最大的不同是,适用对象正好相反。在中国,斩首多用于平民,绞刑多用于达官显贵,因为中国人不喜欢死无完尸。而英国的贵族认为,不死在刀剑下是可耻的,其尚武好斗在死刑上都得以表现。

中国的刽子手在执行斩首的时候,要求一刀了断,否则刽子手就显得很不职业。用受刑人的话说,是给一个痛快,用现代的话说,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在西方经常看到十几刀、二三十刀的现象;还有脑袋没砍掉,继续活了三天的例子。因此,在欧洲就有给刽子手小费的现象。也许正式这个原因,欧洲后来用断头机、断头台代替了刽子手。

据说最早的断头台出现于古代波斯。欧洲最早的“断头台”是用来宰杀动物的。用于人类死刑的断头台在欧洲经历了很多种变化,每一次都在技术上做出改进。断头台在不同时期有很多种称呼,例如国民剃刀、气窗、老虎窗、自行车、切纸机等。

近代常见的断头台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由两名法国博士设计的,其设计理念是体现人人平等和人道主义。法国第一个断头台的制造预算是5万多两白银,最后花了8千多两白银就制造完成了。为了抢夺制造断头他的生意,不同的制造商争相压低报价。此后,断头台技术在法国还得到多次改进。这种机械装置在法国使用了200年,到1981年正式废弃,一共斩下将近1万个人头,平均每周一个。有意思的是,断头台在法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未指名道姓地写入法典。这种现象也出现在刽子手身上。刽子手虽然是国家雇员,但不是公务员,也不出现在政府的工资单上。挺要面子的。

断头台也被少数其它国家接受。中国没有断头台。

三十二、枪刑。

火枪出现之后,这种死刑在欧洲就开始出现了。有人认为它是古代“箭刑”的延伸。由于最初的火枪比较昂贵,因此早期的枪刑只适用于有身份的特殊人,其中包括士兵。由于早期的子弹质量较差,因此不得不采取很多人、很多条枪同时行刑。记载中欧洲最多的一次,是50个人的行刑队,两次齐射,共100发子弹击毙一个犯人。后来,有人指出花费子弹太贵了,欧洲古老的死刑方式又得以恢复。

枪刑是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死刑方法,有的国家除了枪刑之外,还同时保留其它方法。

从枪刑发展出来的,还有炮刑,俄国、法国、阿富汗、美国都有过;在欧洲还有炸药刑,将火药填入犯人体内,如肛门和阴道,然后引爆;欧洲还有汽油刑,让犯人喝下大量汽油,通过嘴巴将导火索伸到犯人胃里,点燃后导致犯人身体爆炸。欧洲人是不是很会琢磨杀人方法。

三十三、毒气。

现代化学技术提供的杀人手段。希特勒的纳粹曾经大规模地使用。当今世界只有美国还使用。

三十四、电刑。

新科技出现后,很快就会运用到死刑上,电刑就是其中一例。

大发明家爱迪生始终认为应该给居民提供直流电。为了贬低交流电的竞争对手,爱迪生推动发明了交流电的电刑椅,目的是证明交流电可以导致人死亡。滑稽的是,爱迪生本人还主张废除死刑。虽然爱迪生最终没能击败交流电的竞争对手,但是,电刑被美国法律接受了。经过多次利用犯人的实验,爱迪生等人最终将电压定为1780伏。第一个被电刑处死的是一名女子。以后经过不断的实验和调整,现在美国电刑的技术标准为1900伏,7.5安培,但也有到2500伏电压的。

三十五、注射刑。

机械的进步带来了断头台;电力的发明带来了电刑;化学带来的毒气刑;医学和化学的结合又带来注射刑,号称是最温和的死刑。这种死刑方式最早产生于美国,现在也被其它一些国家接受,包括中国。

美国是现在世界上死刑方式最多的国家,共有5种。一个现代国家有这么多合法死刑方式的,美国也是唯一一个。美国什么事情都厉害。

欧洲古代酷刑大全

在国外网站上看到的古代欧洲性虐酷刑,不知道是真是假,感觉这些酷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取乐。下面我整理了欧洲古代酷刑大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欧洲史上20大酷刑

欧洲古代酷刑1.轮刑

好了,最后的也是最危险的。轮刑仅次于吊笼,在中世纪时期的德国是最常见刑罚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不过,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如手腕,脚踝,膝盖,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的轮子打断四肢和关节。但是,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态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正面朝外悬挂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将继续保持该状态数日,他或她死后会变成乌鸦和昆虫的大餐。

欧洲古代酷刑2.锯刑

锯刑可能代表了人类聪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时刻。其原理是,当受害者倒吊下来,大部分的 血液 将涌向头部。这在整个过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为作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裆部。头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有时锯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欧洲古代酷刑3.刺刑

这是中世纪在在阿尔及尔,突尼斯,的黎波里和Salee对叛国者标准的处罚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这根长刺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再从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这个状态活一天以上,并在烂泥中爬行,供大家观赏。

欧洲古代酷刑4.审讯椅

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微小钉尖让人感到难以坐住,通常还在下面点火将铁椅子烤到一个可怕的 烫伤 热度。

欧洲古代酷刑5.铁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铁铁娘子的记录:“伪造的硬币放在里面,门被缓缓关闭,从而尖锐的钢针从几个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杀死他,所以他巨声喊叫和哭号了两天后,他死了。”

欧洲古代酷刑6.刀凳

刀凳是犹大尖凳的变种。被处以刀凳刑的犯人跨坐在镶有刀片的木凳上,两只脚上绑着铁锤,以免犯人负痛挣脱,极其残忍。

欧洲古代酷刑7.犹大尖凳

受刑人被悬挂上述金字塔尖状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进裆部。链子的松紧取决于刽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体重是否全部作用于这一个点上。

欧洲古代酷刑8.火柱

在柱子 上火 烧最爱用于那些被指控犯有亵神罪的巫婆。神职人员认为,焚烧一个巫婆可永久消灭她在有形世界的邪灵,从而消除可能发生的任何进一步对无辜灵魂污染。言之有理。

欧洲古代酷刑9.碎头机

用碎头机执行死刑通常是这样的:牙齿挤入牙槽内,周边颚骨破碎。然后眼睛从眼窝射出,脑浆从耳朵喷出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国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头机,作为当今的审讯工具。

欧洲古代酷刑10.吊笼

多数处吊笼刑罚的犯人通常都是在进行了其他刑罚以后最后才被吊在那里。但要等很长时间!受刑者留在牢笼中,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这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欧洲古代酷刑11.清洗灵魂

在许多天主教国家,神职人员认为,如果强迫一个灵魂邪恶的人吃下去沸腾的热水或燃烧的煤块或二者都吃,他的腐败的灵魂就能得到清洗。当然,这要在没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罚之前进行,一种”温暖的刑罚“,如果你愿意。

欧洲古代酷刑12.开花梨

根据受刑者的性别将梨在闭合状态下插入肛门或阴道,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相当难受。

欧洲古代酷刑13.四马分尸

四马分尸是拉架的更高一级刑罚方式,只用于凶杀犯和那些企图杀害贵族或皇室成员的犯人。囚犯的四个手脚分别被捆绑,由四匹马同时向四个方向拉,瞬间即可分尸。(在中国有五马分尸)

欧洲古代酷刑14.拉架

看起来就像是:捆紧手脚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体,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从关节连接处脱出来。

欧洲古代酷刑15.猫爪

使用起来很简单,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时候,所有肉都被撕下来,而露着骨头。

欧洲古代酷刑16.水刑

这是所列欧洲酷刑中唯一一个非中世纪的项目。水刑是二战期间日本战俘警卫队最喜欢的刑罚。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将用铁丝网和抹布封住他的嘴。接着,警卫将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里灌水来膨胀腹部。水灌完后,警卫将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来就是死亡了。

欧洲古代酷刑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束紧。拷问者在绳子间用锤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该刑罚至少要在腿的上下两侧打入12根楔子。当木靴子拆除后,骨头碎片就像装在一条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欧洲古代酷刑18.浸河

主要用于对妇女,将其浸河内、大桶或池塘内,多用于惩罚骂街妇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时间后,给予招供的机会。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这一过程通常是反复直受刑者溺毙或放弃此种刑罚,让自己被另一种方法处死。

欧洲古代酷刑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个酷刑装置,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颏,另一头直指胸骨。只有伸长颈部,才会减少痛苦,此刑具会造成巨大的痛苦。四个叉点位于下颏和胸骨之间的设计,会让受刑人有足够运动幅度让他的嘴开口招供。

欧洲古代酷刑20.惩罚鞋

鞋子常常被结合头手枷(站立时枷住头部和手腕的一种装置)使用的。只要靠脚趾支撑不住身体,鞋跟上的钢针就会刺入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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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古代对女子的酷刑有哪些

浸水

顾名思义,这种酷刑行刑方式就是将人浸在水中,主要针对那些骂街的妇女和巫婆。行刑时,先将人浸在水中,逼其招供。如果犯人不招供,就会被继续浸在水中,直到溺死即使犯人招供,也要就招供之后将其打死。

苦刑梨

其实,苦刑梨是一种刑具,开始是木制外壳,后来在外面包了一层铁皮,一般有三到四个“花瓣”组成。行刑时,先将这种梨形刑具插入女性阴道,然后转动上端的转钮,使其“花瓣”张开,让犯人产生巨大的疼痛感。这种刑罚主要针对那些犯了通奸罪和被认定为女巫或娼妓的女性。

骑驴

这与我国古代的“骑木驴”刑比较相似,只不过其刑具是一个呈V字形的锋利装置。行刑时,先将女性全身衣服剥光,然后让其骑在锋刃上,看着就让人发毛。有时候,为了增加惩罚强度,让犯人承受更大的痛苦,还在犯人下垂了四肢上悬挂重物。

猫爪

这种刑罚又叫“虎豹戏春”。行刑时,将女犯剥光衣服与猫鼠困在同一个麻袋当中,然后将点燃的炮竹扔进里面,猫鼠受到惊吓,就会上蹿下跳,胡乱撕抓,直到把犯人全身抓咬的遍体鳞伤。有时候碰见变态的行刑人员,还会在犯人的伤口上撒盐,以增加其疼痛。

乳房裂具

这是古代欧洲对待女犯最可怕的刑具之一,有爪,其主要用在那些堕胎或者通奸的女性身上。行刑时,先将利爪烧红,然后环抱着刺乳女性裸露的乳房,一般女性都会疼痛而死,如果行刑后未死,还要把乳房割掉。这句刑罚还有个变种,叫做“蜘蛛裂具”,这种工具像蜘蛛一样附在墙上,然后将女性袒露的乳房置于利爪之中,然后行刑者从墙外拉动上面的绳索,毁坏甚至抓吊女性的乳房。

痛苦之梨子要罚在哪

在中世纪的一些欧洲国家,很多都实行君主专制。他们有绝对的权威,一旦违背了他们的意愿,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当时,痛梨的诞生也与当时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有关。人们在初步掌握了螺丝钉原理后,发明了这样一种刑具!

看到这种刑具,很多人甚至觉得它像个漂亮的玩具。其实真正执行的时候,让人觉得很残忍!这是因为这个痛苦之梨采用了螺丝的原理。它的头部刚开始可以开合,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随着螺丝的转动而不断打开!

而且这种刑具一般是用来惩罚一些特殊犯罪的。人们遵循的原则是从犯罪的源头进行惩罚。如果一些人亵渎神灵,或者是同性恋,或者违反类似法律,他们将受到严厉惩罚。

这个痛苦的梨子被放进囚犯的嘴里。随着螺丝的转动,慢慢向四周张开,会使人的嘴逐渐变大,有时甚至会撕裂下巴。在这个过程中,会让人觉得难以忍受。

哪里可以买到痛苦之梨

到梨园,找到NPC “卖梨的”。接任务“痛苦之梨”。自动进入“痛苦果园”。击败BOSS“痛苦果园保安队队长”回到梨园找到NPC“卖梨的”提交任务获得“痛苦之梨”

“开花梨”是什么意思?

答:

开花梨,又称苦刑梨(Pear of Anguish),是十六世纪欧洲用来刑罚和拷问的一种刑具。

1.刑具原理:

此梨形刑具在闭合状态下插入女人的 阴道、撒谎和辱骂者的嘴里,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相当难受。

2.刑具使用

此刑具由四个花瓣组成,行刑者摇动顶上的转子,就能让此梨开花,导致阴道或肛门毁坏,甚至下颌骨断裂,但很少致人死亡。

在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可活动。执行人故意把这些铁钉稍稍向外拔一点延长受刑人的痛苦

扩展资料

欧洲中世纪的其他酷刑:

1.刺刑

此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将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然后木桩的尖端部分就会慢慢上升并且刺入受害者的身体里。通常这根木棒会从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会处于下巴下面,从而避免受刑者继续下滑。受刑者在这个状态下通常可以活上三天。

2.犹大吊刑

受害者的肛门或阴道放在此 金字塔 形吊架的尖端上,之后慢慢放松绳索,尖端就会慢慢插入受害者的身体。在行刑时,受刑者往往赤身裸体,有时还在其腿上增加重量来加大疼痛力度和死亡速度。这种酷刑可持续几小时到数天才能致死。

3.棺材吊笼

在中世纪,这种棺材吊笼非常恐怖。犯人通常被放入一个人体形状一般大小的金属笼子里,之后笼子会被吊在树上或绞刑架上,让鸟或动物来吃犯人的肉。有时,旁观者会扔石头或其它东西来砸他们,这更增加了他们的痛苦。

4.酷刑架

此酷刑架可能是中世纪最痛苦的酷刑。它由木制框架构成,通常两根绳子固定在底部,另两根绳子系在顶部的把手上。当行刑者转动把手时,绳子就会拉动受刑者的胳膊,直到其关节断裂。如果再转动把手的话,其整个胳膊就会从身上分裂开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花梨